桂阳县公安局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桂阳县司法局 关于对全县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通告
2025-10-24 16:15:2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宁娟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73

为深入推进全县平安建设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按照上级统一部署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,司法机关将集中优势警力,依法实行专案专办,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。

严格管控危险物品全面加强对枪支弹药、易燃易爆物品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。严禁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储存、持有上述物品,违者一律依法予以收缴并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
深化社会治安专项整治

1、坚决铲除“黄赌毒”等社会毒瘤,严厉打击卖淫嫖娼、聚众赌博、网络赌博、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2、重点整治酒吧、KTV、电竞酒店、桌球室等娱乐服务场所存在的“陪侍”乱象、聚众斗殴等问题。

3、依法严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随意殴打他人、侮辱他人,任意毁损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。

4、依法严惩非法租赁车辆特别是把车辆非法租给未成年人驾驶的行为。

5、严厉打击盗窃、抢劫、抢夺、诈骗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偷越国(边)境违法犯罪

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挖隐藏在重点行业、领域内的黑恶犯罪团伙,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“村霸”“街霸”“市霸”等黑恶势力。坚决查处其背后的“关系网”“保护伞”,坚持打早打小、露头就打、除恶务尽。

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矫治重点青少年群体,由属地乡镇(街道)与派出所“双向摸排”。对参与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的,一律依法从严查处。对因年龄等原因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,一律由公安机关送至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。

、凡是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主动投案自首的,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;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,将依法从严惩处。

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,支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。对于提供的线索,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,经查证属实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。

举报电话:110

举报地址:[县公安局及各辖区派出所]

 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告。

 

桂阳县公安局  桂阳县人民检察院

 

桂阳县人民法院   桂阳县司法局


2025年10月1日


责编:宁娟

来源:桂阳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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